惩防体系建设是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简称。党中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学校历来重视惩防体系的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和考试舞弊行为;加强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被市委评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先进集体。(侯功卿)